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公布了《山西省煤矿填充铁矿生产能力增量移位办法》,以更进一步前进山西省煤炭生产方式变革,推展煤矿井下填充铁矿等绿色铁矿技术,优化全省存量资源配置,不断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增进能源革命。该办法限于于山西省范围内构建采空区填充铁矿的井工生产煤矿、试生产井工建设煤矿。
该办法具体了铁矿工艺归属于填充铁矿、技术自由选择合理限于、资源回收率合乎有关规定、采空区填充亲率符合规定、合理展开填充计量、矿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有效地实行监测7项填充铁矿确认条件。该办法规定,填充铁矿产量确认时间为每年3月底前,山西省能源局法院上年度实行填充铁矿煤矿的填充铁矿产量确认申请人,过期未予法院。山西省能源局根据《煤矿填充铁矿煤炭产量年度确认表格》确认的填充铁矿产量,按照30%比率换算生产能力移位指标,开具《填充铁矿煤矿生产能力指标换算确认表格》,同时在山西省能源局网站审批,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如果对审批有异议,必需在审批之日起10日内向山西省能源局递交书面的异议书,愈期视作无异议。审批无异议的,山西省能源局印发生产能力指标换算确认文件,确认文件可作为生产能力指标用于和交易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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